安全用电监控系统_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

2020-09-27 12:05:03

安全用电监控系统_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

    1.爆炸伤害地区的分别。爆炸性气体情形按照爆炸性气体殽杂物呈现的频仍水和善一连时刻,按下列划定举办分区。
    ①0区:持续呈现或恒久呈现爆炸性气体殽杂物的情形。
    ②1区:在正常运行时也许呈现爆炸性气体殽杂物的情形。
    ③2区:在正常运行时不行能呈现爆炸性气体殽杂物的情形,或纵然呈现也仅是短时存在爆炸性气体殽杂物的情形。
    爆炸性粉尘情形按照爆炸性粉尘殽杂物呈现的频仍水和善一连时刻,按下列划定举办分区。
    ①10区:持续呈现或恒久呈现爆炸性粉尘的情形。
    ②11区:偶然会将积留下的粉尘扬起而偶尔呈现爆炸性粉尘殽杂物的情形。 
   2.火警伤害地区的分别。火警伤害情形按照火警事情产生的也许性和效果,以及伤害水和善物质状态的差异,按下列划定举办分区。
    ①21区:具有闪点高于情形温度的可燃液体,在数目和设置上能引起火警伤害的情形。
    ②22区:具有悬浮状、会萃状的可燃粉尘或可燃纤维,虽不行能形成爆炸性殽杂物,但在数目和设置上能引起火警伤害的情形。
    ③23区:具有固体状可燃物质,在数目和设置上能引起火警伤害的情形。 
    3.爆炸伤害情形的地区范畴。在爆炸伤害情形的地区范畴内,应安装响应的防爆型电气装备;不在爆炸伤害情形的地区范畴内时,可安装非防爆型电气装备,可是不能以这个范畴作为可否动用明火的依据。
    4.爆炸伤害情形地区范畴的分别如下:
    ①非敞开的构筑物内部,一样平常以室为单元规定范畴,对付1区构筑物通向露天的门、窗外3m以内的空间范畴,可低落为2区;对付2区构筑物通向露天的门、窗外1m以内的空间范畴,可不思量防爆要求。
    ②对可燃气体、易燃液体和闪点低于或便是场合情形温度的可燃液体储罐,一样平常在离装备外壳3m以内的空间为有爆炸伤害情形地区范畴。
    ③对易燃液体注送站,一样平常以注送口外程度间隔15m、垂直间隔7. 5m以内的空间为有爆炸伤害情形地区范畴。
    其他办法的爆炸伤害情形地区范畴的分别可参照有关专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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